希腊签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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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介绍
申根国家
《申根公约》最早于1985年6月14日由5个欧盟国家德、法、荷、比、卢在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申根签署。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
申根公约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即在七个成员国中的六个国家之间取消边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员国有效身份证或签证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员国境内自由流动。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
截至2012年1月1日,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6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另外,下列国家因为与申根邻国没有实际上的边境检查,也可以凭申根签证任意进入:安道尔、梵蒂冈、圣马力诺、摩纳哥。
申根国家不一定都可以办理个人旅游签证,可以办理个人旅游签证的国家有: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德国、希腊、匈牙利。
流程与费用
所有前往希腊的旅行者,如果持有希腊或其他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申根签证,在签证有效期内都有权进入希腊和其他任何申根国家。如果没有申根签证,且是首次去希腊,则需要进行申根签证。
签证费
A 和C类签证(申根): 人民币510 元
D 类签证(国家): 人民币637,5 元
另:提交签证申请时需缴纳签证费,如退回申请材料或拒签,签证费恕不退回。
申根签证的申请颁发有以下几种:
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
3.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
4.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仍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
5.途经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国家有时也发本国签证,这种签证只能前往该国,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6.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仍由所在国自行审发,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件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成员国,其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
7.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
8.“申根协定”对常驻外交、公务人员未作明确规定,由各国自行办理。
申根签证保险
申根签证保险也可称为旅游医疗保险。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办理旅游医疗保险。根据申根协议,必须在申办签证时就提供医疗保险。在入境申根国前所有申请人必须购买并出示医疗保险,否则后果是被禁止入境。签证保险中旅游医疗保险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1.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含损失赔偿至少3万欧元,即30万人民币。
2.旅游医疗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也就是说购买保险时出行日期以及回国日期两天都应涵盖。
3.在个别情况下,如对明显容易生病者必须根据要求投保的数额提出更高的理赔要求。
4.在出行的目的是为了看病治疗的情况下,须单独证明谁承担费用。
所需材料
1. 按要求认真填写一份签证申请表,附近照两张,申请表上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
2. 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三个月)
3. 护照第一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护照上所有签证页复印件以及使馆章的复印件
4. 如更换过护照,更换页的复印件及旧护照
5. 对于中国籍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所有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
6. 往返机票订单确认及在申根国家旅游期间的酒店预定、交通和日程安排确认证明
7. 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及最近三至六个月的由银行出具的工资对帐单或存折,房产证明, 机动车所有证明等(不要提供存款证明!)
8. 工作单位用中文及英文出具的准假证明信(信中须注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申请人职务、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一份企事业单位及各机关团体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红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9. 出具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附加信息
1. 所有材料须翻译成英文或希腊文
2. 领事处可能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持申根签证旅游须注意事项
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或者是该签证持有者进入欧洲的第一个申根国家,而后才可持该申根签证进入其他申根国家。对于广大持申根签证出境旅游的游客,应该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真实的入境、过境事由;
2、仔细看清所办理的申根签证的类别,申根签证一般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种;
3、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或者是该签证持有者进入的第一个申根国家;
4、申根签证的停留时间为其签证有效期内单次或多次累计可以停留的天数,而且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同时,根据申根国家签证规定,申根签证有效期既指入境有效期也指停留有效期,即入境和停留均需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期不能超出有效期,否则就视为逾期居留。而一旦有逾期居留的记录也可能为旅客再次前往该国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签证持有人必须在签证有效期截止前出境;
5、出境前检查本人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证件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
6、对于需停留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相应的国别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