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拿绿卡?”小心美国EB-1C骗局!

发布时间:2017-12-19

随着美国移民政策的不断收紧,许多申请人明显感觉到,想要获取一张美国绿卡,已经“难于上青天”。在这种情况下,L-1/EB-1C逐渐崭露头角,关注和申请L-1/EB1C的人正在急速增加。

 

 

 

众所周知,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从中国分公司派遣高级经理、行政主管、或拥有特殊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去美国分公司工作。相比其他商业移民签证而言,美国L-1签证优势不言而喻。比如:

 

允许有移民倾向。因為移民法允许L-1签证持有者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所以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会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同时L-1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国内转换身份。

 

无学位和语言要求。美国移民法只规定L-1签证的持有者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连续一年以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行政主管(L-1A)或拥有特殊知识技术人员(L-1B),L1签证申请必须证明受益人有担任其职位的能力,但没有对学位,语言,和工作经验提出具体的要求。

 

无国籍限制。L-1签证不像E类签证那样只适合有商务条约的国家,L-1签证对跨国公司的国籍及L-1签证的持有者的国籍没有限制,适用于任何国家的公司,只要这些公司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就可调派公司的经理主管人员或特殊知识人员前往美国,发展业务。

 

无企业规模要求。它不像EB5签证那样对投资额有具体的规定,移民法对申请L-1签证的跨国公司的规模、投资额、以及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具体规定。

 

无行业限制。美国移民法没有对提出L-1签证申请的跨国企业与其美国分公必须从事哪些类型的行业做出具体的规定。跨国企业和其美国分公司也不需是同一个行业。

  

L-1签证在90年代中期对外国的生意人非常有吸引力,只要他可以证明他在原居住地有一定规模的生意,就可以作为派到美国来建立跨国公司的经理而获得工作签证,一年之后就可以提出绿卡的申请。有很多人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绿卡。

 

但需要注意的是,EB-1C受益人第一次申请L1签证的时候往往比较容易通过,一些不负责任的中介就抓住这一点大肆忽悠,宣称这种移民方式是如何的安全,L1申请成功多这么高。然而,移民局常常是先发给一年的签证,待到一年期满申请延期的时候,移民局就会要求申请人提出各种各样的证明——例如业务状况的证明,收入证明,员工的工资单,报税单等等。如果申请人是通过黑心机构提供的造假的方式申请到第一次L1签证的,在一年满期申请延期的时候,往往会被移民局驳回请求,变成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此,永铭国际提醒申请人,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这种“包成功”的移民机构,一定要向移民局提供真实全面的资料,才能保证申请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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