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购物退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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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拜访加拿大,准备打道回府时,请记得办理退税,表格可在免税店或机场取得,除了在某些特定的免税店可当场退税,最高为500元加币,其它皆需回国后再行邮寄申请退税。加国在每件物品上皆课有7%的货物服务税,即gst(goods & services tax)。此外,还有各省的省税。目前可以退税的只有gst。
申请退税之申请人应:
☉ 非加拿大居民
☉ 检附已经加拿大海关盖章认证的购物或住宿之收据正本。收据影本或信用卡签账单一概不予接受。
☉ 每单张收据之购买金额(未税前), 应超过加币50元以上。
☉ 所有申请收据之总金额(未税前), 应超过加币200元以上。
☉ 申请退税之连续住宿夜数, 应不超过一个月。
☉ 如果提出申请之退税内容,包含了一次以上的进出加拿大,应填写最早的一次进入日期,及最晚的一次离开日期,另外列表说明各次进出之详细日期。
☉ 检附机票或登机证正本,以证明进出加拿大日期。
☉ 于住宿或购物日期一年内提出退税申请, 并于一年期限内寄至以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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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为不能申请退税之项目?
☉ 花费于餐、饮上之费用
☉ 购买烟、酒方面之费用
☉ 花费于加油、交通运输等方面之费用,如机票、火车、巴士或租车等
☉ 花费于干洗衣物、修鞋、修车、娱乐及停车等方面之费用
☉ 花费于专业服务方面之费用,如婚丧之服务
☉ 花费于租用旅行车或其它休闲车辆之费用
☉ 花费于船舱或火车卧铺之费用
参加加拿大当地之旅游套装行程, 可否办理退税?
☉ 申请人如欲申请购买当地旅游套装行程之退税,应先向购买单位确认,该单位未将税金先行扣除。
☉ 如购买单位并未先行扣除税金,申请人可申请退还税金之一半。
☉ 将税金之半数填写于表格上c大项内,即住宿方面所支付之税金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