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入籍法重大改革

发布时间:2014-02-13

 

2月6日,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提交了C-24法案,对入籍法进行重大改革,包括提高对申请入籍者的要求及其他国籍等内容。这是加拿大入籍法自1977年开始实施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

 

根据今天提出的该法案,永久居民要提出入籍申请,必须在过去六年期间实际住在加拿大四年方有资格。现行规定在过去四年中住满三年即可。

 

新法案对“实际居住”的规定也比过去严格:申请人需要出示所得税交纳证据来证明自己在这段时间里确实住在加拿大境内。现行法律对住满三年不要求提供所得税证据。

 

移民部长权力大涨:有权取消或给予国籍

 

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说,这项法案给予移民部长更大的权力。他将有权取消或给予国籍,而法官的作用主要是主持入籍仪式。按照现行法律,法官参与审核程序,并有权定夺最后是否批准申请。按照新法案,这将是移民部官员的工作。

 

新法案也加重了对作假行为的惩处。现行法律对舞弊造假者处以最高1千加元的罚款或最长一年的有期徒刑。新法案建议把罚款额提高到最高10万加元,把刑期增加到5年。拥有双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卷入和加拿大敌对的武装冲突或被法庭裁定从事恐怖活动、间谍活动和其他叛国活动,其加拿大国籍可以被取消。永久居民如果卷入这些活动,入籍申请将被拒绝。

 

对于那些因各种历史原因失去国籍或没能获得国籍的加拿大人,新法案建议分别处理。1947年1月1日(纽芬兰省为1949年4月1日)以前出生在加拿大的人和在此日期归化的人,以及他们的第一代子女,将可以获得加拿大国籍。

 

申请入籍费用大涨

申请入籍的手续费从100加元增加到300加元。

 

对于那些因各种历史原因失去国籍的加拿大人,新法案建议分别处理。1947年1月1日(纽芬兰省为1949年4月1日)以前出生在加拿大的人和在此日期前完成归化手续的人,以及他们的第一代子女,将可以重获加拿大国国籍。

 

评论人士呼吁别把宝贵人才拒之门外

 

加拿大移民部表示,改革入籍法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加快入籍审批,减少申请积压。目前有32万份申请等待审批,等待时间长达两年到两年半。而在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待入籍审批的时间是半年。加拿大移民部希望在2015年或2016年以前把加拿大的入籍审批时间缩短到一年以内。

 

但是加拿大专业移民顾问协会负责人道里.杰德在接受《环球邮报》采访时指出,新法案将延长申请者的等待时间,如果你把获得永久居留权后在加拿大的实际居住时间也算在等待时间内的话。

 

按照新法案,获得永久居留权后至少要等四年才能申请国籍,如果需要在国外居住,这段时间还会更长。温尼伯移民律师帕格塔汗说,政府只有增加审批入籍申请的人力物力,才能以缩短审批时间的方式让申请人把多等的那一年抵消。

 

杰德希望政府不要收紧对“实际居住时间”的要求,否则会吓跑那些因工作需要出国旅行的商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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