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社会两极分化严重 催生病态心理“厌恶情绪”

发布时间:2016-06-01

目前各种针对特定人群和集团的“厌恶情绪”在韩国社会蔓延开来,这种“厌恶情绪”的特点是“欺软怕硬”,即对强者恭而敬之,对残疾人、女性、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却极尽刁难、嘲讽甚至歧视,形成“弱者相欺”的病态社会现象。

 

一名残疾人讲述了自己不久前发生的一段经历。某一天,他准备乘坐电动轮椅进一家餐厅吃饭。店主却以轮椅会占用空间、妨碍其他客人走动为由,不准他在此用餐。尽管他一再强调轮椅仅占一张小桌子的空间、不会影响到其他人,但最终还是被禁止入内。不仅在餐厅,日常生活中残疾人也经常遭受各种人的“厌恶”。有一次在地铁通道里,一名素不相识的路人甚至对他吼道:“真碍事,为什么不在家而是出来添乱。”旁边的一位老者甚至说:“现在不是有很多人都安乐死了么……”

 

 

 

一些外国劳工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对来自东南亚国家的劳工,一些韩国人会贬称其为“屎南亚”因为韩语中的“东”与“屎”谐音;巴基斯坦劳工被称为“巴蟑”,即来自巴基斯坦的蟑螂;而中国人被称为“脏鬼”,来源于“掌柜”。一名尼泊尔劳工气愤地说,“我第一次去便利店时,店主以为我是韩国人,开始说的是敬语。但后来知道我是外国人后,就不再使用敬语了”。在工作中,一些外籍劳工向雇主提出正当合理的要求时,往往会得到这样的回复,“不愿干,就回你的国家去”。

 

随着韩国社会两极化现象加深、竞争日益激烈,心理极度压抑的一些韩国人开始将愤怒情绪发泄到他人身上,不过他们不敢得罪强者,而是将矛头指向比自己弱势的人群或同等处境的人,形成“弱者欺负另一个弱者”的社会病态现象。

 

 

 

社会学专家认为,随着韩国社会结构固化,人们感到很难再有晋升上层社会的机会,遂对未来失去信心,进而产生各种“受害意识”,而人们往往通过“厌恶、歧视比自己更弱的人”这种方式来将这种“受害意识”宣泄掉,这就是目前蔓延韩国社会的各种“厌恶情绪”的本源。

 

为了防止各种“厌恶”情绪在韩国社会继续蔓延,韩国各界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加以遏制。有些人建议参考欧洲国家的一些相关规范。比如在德国,如对特定民族、人种、宗教集团进行恶意诽谤和侮辱,将被判处3年徒刑。英国、法国等国也将这种带有厌恶情绪的言行视为犯罪。韩国建国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祥熙认为,当务之急是先制定“禁止歧视法”,将那些带有厌恶情绪的言语定性为“歧视”,并加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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